内江市东兴区农业农村局
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
内江市东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关于东兴区2023年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的通告
为切实保护东兴区渔业资源,维护生态平衡,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》和《四川省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〉实施办法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文件精神,东兴区所有天然水域实施春季禁渔管理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禁渔时间:
自2023年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止。
二、禁渔范围:
东兴区境内所有天然水域。
三、禁渔规定:
禁止以任何捕捞方式和捕捞工具开展渔业捕捞作业、游钓、水禽放养、扎巢取卵和挖沙采石等活动,禁止销售、收购、运输天然水域内捕捞的渔获物,禁止市场、酒楼、餐馆经营和加工捕捞的天然水域渔获物,禁止制造、销售禁用的渔具。
四、法律责任:
对从事非法捕捞、违规垂钓及销售天然水域渔获物等违法人员将依法严肃查处;构成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情节严重的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。
五、属地管理:
各镇街要加强辖区内天然水域禁渔宣传和监督,加强自用船舶和运输船舶管理,做到自用船舶集中停靠,严禁自用船舶和运输船舶涉渔。
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与支持禁渔管理工作,为保护生态资源贡献一份力量!
举报电话:
内江市东兴区农业农村局
0832-2251775
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
0832-110
内江市东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0832-12315
特此通告!
内江市东兴区农业农村局
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
内江市东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3年2月20日
威远县农业农村局
威远县公安局
威远县交通运输局
威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
关于威远县2023年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的
通告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长江“十年禁渔”决策部署,切实保护天然水域渔业资源,维护生态平衡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》《四川省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〉实施办法》《威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天然水域全面实施禁捕的通告》的规定,决定对全县天然水域实施春季禁渔管理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禁渔范围:
县域内威远河、镇西河、新场河、龙会河、达木河、花园河、乌龙河、鱼溪河、麻柳河、龙结河、中溪河、旭水河、越溪河、小越溪河、沙河等天然水域干流及其支流。
二、禁渔时间:
2023年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。
三、禁渔规定:
禁止一切捕捞作业和休闲垂钓;
禁止扎巢取卵、挖沙采石、水禽放养和其他影响鱼类增殖的活动;
禁止销售、收购、运输非法捕获的渔获物;
禁止制造、销售禁用的渔具;
严禁自用船舶进行非法捕捞、运输、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。
四、法律责任:
凡违反本通告禁渔规定及使用电、毒、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、使用禁用渔具进行非法捕捞,依法给予行政处罚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五、监督举报:
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本通告的规定,欢迎广大群众对我县春季禁渔期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,发现非法捕捞和违规垂钓,可向案发地的镇人民政府或派出所举报,也可以直接向以下单位举报。
威远县农业农村局:
0832-8103456
威远县公安局:
0832-110
威远县交通运输局:
0832-8222172
威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:
0832-12315
特此通告!
威远县农业农村局
威远县公安局
威远县交通运输局
威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3年2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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