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《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》第十二条和《四川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》第十六条的有关规定,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、财产安全,特发布本公告,请遵照执行:
一、内江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,将在全市各乡镇实施人工增雨防雹、消减雾霾科学试验,作业半径10公里,采用装备BL-1火箭,三七高炮。
二、在上述作业期间、作业区域内具备人工增雨、防雹、消减雾霾、森林防(灭)火等作业天气条件时,请所在乡镇政府做好人影作业安全、宣传、教育等有关工作,广大群众应相互转告,并负责做好各自家中老人、小孩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。特别注意以下事项:
1.确保群众不在火箭、高炮作业现场围观。
2.人影作业用火箭和高炮弹属易燃易爆的危险品,因此,作业区内的单位或个人,如拾到故障弹或火箭、高炮弹残骸,严禁自行敲打、拆卸、玩耍,以避免人员伤亡。并立即报告内江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处理。联系电话:2170574、2175594。
3.一旦发生人影作业意外事故和落地未爆炸的火箭、高炮弹时,人和牲畜应立即撤离该地点;事故现场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所在地乡镇以上政府、公安机关或作业公告的单位,并协助保护好事故现场。
4.对违反上述公告内容,擅自收拾、敲打、拆卸、玩耍落地的火箭、高炮弹者,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,由此造成事故的责任自负,给国家及他人造成事故或损失的还应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。
特此公告
内江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
2023年2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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